不同地区高级经济师评审要求和所需材料也不同,一般需要满足学历、工作经验年限、论文要求和业绩要求等等。
1、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高级经济师评审通常要求申报人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一般需要发表1-4篇论文,各省对论文发表的要求有细微差别,但通常要求文章字数在2000字到5000字之间,并需发表在具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号)、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部分地区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准备业绩材料。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通常要求申报人“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具体的业绩要求请以当地通知为准。因此,在申报前需要提前梳理并准备相应的业绩材料。
3、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大部分地区在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中明确提到了参加高经评审的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时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个别地区对继续教育不做要求,但可作为评审加分项。因此,建议按时完成继续教育。
4、提供其他申报材料。申报人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聘书(聘用合同、聘用证明)、《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及参评地区要求的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由于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由各地自行组织,各省对于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及资历)、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和破格条件会有所差异,具体请以当地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一般高级经济师在哪里考试就在哪里评审,各省的评审政策不同,具体请以当地的评审政策为准。若想要跨地区参加评审,建议提前咨询了解参评地的评审要求。
1.个人申报,递交材料
评审通知发布后,考生按要求进行申报,一般要求考生在网上进行申报,考生登录各地评审系统,填写、上传申报信息和材料。
2.单位组织推荐(非所有地区,以各地通知为准)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职称工作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3.向委员会提交材料
部分地区需要考生递交纸质版评审材料,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4.评审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评审材料后,评审主管部门会对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资格进行审核,部分地区还会在官网进行公示。
5.评委会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
评委会将通过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注意:并非所有地区都要求答辩,考生可以及时关注参评地区人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通知。
6.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
评审结束后,各地会公布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10天。
7.公布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人员给予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生在取得任职资格后,可被单位聘任为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