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条件和材料要求包括几个方面,有学历和工作经验条件、资历条件、工作经历(能力)条件等,具体的内容可以查看下文。
一、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和材料都有哪些?
评审条件
1、学历和工作经验:
通常需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长期在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业绩突出且任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10年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任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2年。
2、资历条件:
聘任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5年,即2018年年底前任现职;或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任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2年,即2021年年底前任现职。
3、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能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
评审材料:
包括《送评材料目录单》、《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等。
个人申请材料、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职务证明、论文和著作、继续教育证明、业绩材料、推荐信等。
1、业务能力与业绩:
在经济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如参与重大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重要奖项等。
2、职业道德与素养: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3、论文发表:
需在经济学领域的重要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且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引用。
这些条件和材料要求确保了申请人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展示了申请人在经济领域的贡献和影响力。对于有志于成为高级经济师的专业人士来说,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需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范围及条件即可按照相关规定逐级申报。中央企业或外埠驻晋单位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参加评审,须由中央企业或外埠驻晋单位的总部人力资源部门委托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评审。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并符合资历条件外其他申报条件的,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对应高级评委会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二)实行民主评议
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
属于省直部门、省属大型企业或人事档案由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申报人员,由各主管部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省人力资源市场审核后报送。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申报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申报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按程序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也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
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也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申报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