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考试国际ESG正文

ESG证书的用途和价值,考生必看!

2024-10-16 16:15  责编:Amor.yu  浏览:418
来源 会计网
0

ESG证书,全称为Certificate in ESG Investing,是由全球知名的CFA协会(CFA Institute)推出的专门针对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领域设计的全球性认证或资格证书。这一证书的推出,不仅体现了金融领域对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也为金融从业者提供了一个系统学习和提升ESG投资与分析能力的权威平台。

ESG证书的用途和价值

提升专业能力

ESG证书能够显著提升金融分析师在ESG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考试,持有者将掌握ESG投资、气候变化、社会责任、公司治理领域的知识,能够更好的应对投资风险,挖掘长期价值,满足投资者对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这种专业能力的提升,对于金融分析师在职业生涯中的竞争力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拓宽就业前景

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度不断提高,ESG投资理念逐渐让金融市场所接纳。持有ESG证书的金融分析师在投资和金融领域将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和可信度,他们可以在国内外咨询公司、大型上市公司、银行券商研究所、资产受托机构、ESG评级机构、ESG投资机构多个领域寻找职业机会,拓宽自己的就业前景。

推动可持续发展

ESG证书的普及和认可将有助于推动ESG投资理念的普及,促进金融行业和企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持有ESG证书的专业人士将能够更好的理解和应对企业在ESG方面的需求和挑战,为企业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服务,他们还可以作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决策的参考,促进ESG因素在投资评估中的重要性,有助于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树立专业形象

ESG证书不仅是对个人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对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表现的一种认可。对于个人来说,持有ESG证书将提高自己的专业形象和声誉,更容易获得投资者、合作伙伴和市场的认可与信任,对于企业来说,拥有ESG证书的员工将提高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

进一步了解: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相关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销售修理汽车的4S店。销售保养卡后,在客户未修理车前是否可以开具开具零税率或是不征税发票?客户修车后是否可以在给客户开具专用发票?相关依据是什么?
如下所属,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发卡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单用途卡的企业。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者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二)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四)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第四条规定,支付机构预付卡(以下称“多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机构,是指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发卡机构和获准办理“预付卡受理”业务的受理机构。多用途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预付价值。(二)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四)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第九条规定,(十一)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十条规定,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2021年12月11日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