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出资12万元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刘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9年)
A: 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 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 决定不制定公司章程
D: 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选项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由刘某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没问题,但由刘某担任公司副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就不行(因为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选项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