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16年1月1日,甲公司承诺向A公司转让两种可明确区分的产品M和N。产品M在合同开始时转让给A公司,而产品N则于2x17年4月1日转让给A公司。A公司承诺支付的对价包含固定对价800万元和估计值为200万元的可变对价,在合同开始日可变对价满足限制条件。产品M和N的单独售价分别为400万元和600万元,2x17年3月1日,甲与A公司对合同范围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产品Z,产品Z需要在2x17年7月1日转让给A公司,合同价格增加了固定对价400万元(该增加额并不能反映Z的单独售价)。Z的单独售价为600万元,三种产品均可明确区分,且可变对价不符合只分摊给某一履约义务或某两项履约义务的标准。在合同修订后,交付产品N和产品Z之前,甲公司将可变对价的估计值修正为260万元,增加的60万元仍归属于在合同修订前承诺的可变对价。可变对价估计的变动可纳入交易价格(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金额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合同开始日,产品M确认收入320万元
B: 对于可变对价增加部分,产品N分摊18万元
C: 对于可变对价增加部分,产品Z分摊18万元
D: 对于可变对价增加部分,产品M分摊30万元
【考点】可变对价、收入的确认
【解题思路】掌握涉及可变对价时,收入应如何分摊、如何确认。
【具体解析】合同开始日,可变对价满足限制条件,应确认为交易价格。M与N为两种可明确区分的产品,按照单独售价分摊,M在合同开始日确认的收入=(800+200)×400/1000=400万元,选项A错误。
根据合同变更的修订,合同价格增加了400万元(固定对价),该增加额并不反映产品Z的单独售价。增加的范围与价格不相等,且已转让的产品M为单项履约义务,关于增加的60万元可变对价。可变对价后续变动与合同变更前已承诺可变对价相关的,企业应当首先将该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以原合同开始日确定的基础进行分摊,然后再将分摊至合同变更日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该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以新合同开始日确定的基础进行二次分摊。
即第一次分摊在原合同约定的M产品和N产品之间进行,第二次分摊时将第一次分摊给N产品的部分在合同变更后的N产品和Z产品之间进行。第一次分摊: M产品分摊=60*400/1000=24 (万元),N产品分摊=60*600/1000=36 (万元);第二次分摊:将分摊至N产品36万元可变对价在N产品和Z产品之间分配,产品N和产品Z单独售价均为600万元,最终,N产品和Z产品各分摊18万元,则选项D错误,选项B和C正确。
答案选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