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后乙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甲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到甲公司拒绝。甲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 )。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先履行抗辩权

C: 不安抗辩权

D: 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

甲公司与乙服装厂签订的合同因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双方应当同时履行合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称之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选 A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