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甲化妆品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 1 月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注明价款 100 万元,从境外进口生产用香水精,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为 50 万 元,进口后全部领用生产化妆品;在国内销售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 300 万元。已知香水精 的关税税率为 4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 15%,假设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则 该企业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万元。
A: 10.7
B: 7.7
C: 5.15
D: 17.1
(1)进口环节增值税=50×(1+40%)/(1-15%)×16%=13.18(万元),进 口环节消费税=50×(1+40%)/(1-15%)×15%=12.35(万元);(2)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可以作 为进项税额来抵扣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进口香水精当月全部领用生产化妆品销售,可以抵 扣香水精的已纳消费税,该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300×16%-100×16%-13.18=18.82(万 元),应纳消费税=300×15%-12.35=32.65(万元);(3)进口环节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算依据是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两税” 税额。该企业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18.82+32.65)×(5%+3%+2%) =5.15(万元)。故 C 选项正确。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