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个人借款,拟将其合伙财产份额质押给债权人乙。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使该质押行为有效,同意质押的合伙人人数应当是( )。
A: 超过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
B: 超过全体合伙人的二分之一
C: 全体合伙人
D: 超过全体合伙人的四分之三
【考点】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解题思路】掌握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规则。普通合伙人将财产份额出质,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解析】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ABD说法不正确。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