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租赁乙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21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甲一直未付房租,乙也未催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支付房租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 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B: 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C: 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D: 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考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解题思路】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规则
【具体解析】2021年11月30日甲未支付房租,乙此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诉讼时效期间即开始起算;一般纠纷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故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支付房租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选项C正确。选项ABD不符合要求。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