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药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机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40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万元,外销货物取得收入500万美元(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6.8),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3%,出口退税率为11%。该企业6月应退的增值税为( )万元。
A: 247.5
B: 194.5
C: 126.5
D: 374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
首先,进行单位换算,FOB价=外销货物500万美元×6.8=3400(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3400万元-免税原材料成本0)×征退税率之差(13%-11%)=68(万元);
其次,做进项税额中转出,即可抵扣进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240万元-68万元=172(万元);
最后,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销项税额(350万元×13%)-172万元=-126.5(万元)。
免抵退税额=(FOB价-免税原材料成本)×退税率=500×6.8×11%=374(万元)
-126.5万元的绝对值与374万元比较,得出结论: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免抵退税额,则退126.5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