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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润发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A银行借款500万元,顺和公司与兴化公司作为保证人与A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但是没有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份额,亦未约定保证方式。润发公司到期不能还款,A银行要求顺和公司承担500万元的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顺和公司的主张中正确的是( )。

A: 顺和公司承担500万元债务后有权向润发公司追偿500万元

B: 顺和公司承担500万元债务后有权直接向兴化公司追偿250万元

C: 顺和公司有权主张A银行必须先向润发公司要求偿还,润发公司无力偿还时再承担保证责任

D: 顺和公司主张只承担250万元的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考点】连带共同保证
【解题思路】掌握连带共同保证
【具体解析】(1)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份额分担;没有约定的,按比例分担。因此,本题中,顺和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先向债务人润发公司追偿;润发公司追偿不能的部分,有权要求兴化公司承担相应份额。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正确。在连带共同保证下,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选项D错误。


答案选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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