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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下列经济业务中,会引起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的是( )。

A: 收到银行借款并存入银行

B: 收到投资者投入的作为出资的原材料

C: 以转账支票归还长期借款

D: 提取盈余公积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收到银行借款并存入银行,资产与负债同时增加;选项B正确,收到投资者投入的作为出资的原材料,原材料增加,实收资本增加,所以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选项C错误,以转账支票归还长期借款,资产与负债同时减少;选项D错误,提取盈余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内部变动。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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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经济业务中,会引起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的是(   )。 2、下列经济业务中,会引起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的是(   )。 3、(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4、(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5、1、Y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为一家从事工业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6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0 000万元,其中股本30 000万元,资本公积5 000万元,盈余公积6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9 000万元。2016年度Y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甲投资者投入自产产品一批,双方确认价值为2 700万元,公允价值是2 800万元,税务部门认定增值税为476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Y公司增加股本2 000万元,相关法律手续已办妥。(2)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有关部门核准,增发普通股3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元,按照发行股款的2%向证劵公司支付发行费。发行款已全部收到并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3)因扩大经营规模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Y公司将盈余公积1 800万元转增股本。(4)结转本年实现净利润4 000万元。(5)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7)将“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明细科目余额结转至未分配利润。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1)~(5)题。3 、Y公司年末股本账面余额为( )万元。 6、1、Y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为一家从事工业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6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0 000万元,其中股本30 000万元,资本公积5 000万元,盈余公积6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9 000万元。2016年度Y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甲投资者投入自产产品一批,双方确认价值为2 700万元,公允价值是2 800万元,税务部门认定增值税为476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Y公司增加股本2 000万元,相关法律手续已办妥。(2)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有关部门核准,增发普通股3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元,按照发行股款的2%向证劵公司支付发行费。发行款已全部收到并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3)因扩大经营规模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Y公司将盈余公积1 800万元转增股本。(4)结转本年实现净利润4 000万元。(5)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7)将“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明细科目余额结转至未分配利润。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1)~(5)题。1 、关于甲投资者投入自产产品业务,Y公司的账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 7、1、Y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为一家从事工业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6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0 000万元,其中股本30 000万元,资本公积5 000万元,盈余公积6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9 000万元。2016年度Y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甲投资者投入自产产品一批,双方确认价值为2 700万元,公允价值是2 800万元,税务部门认定增值税为476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Y公司增加股本2 000万元,相关法律手续已办妥。(2)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有关部门核准,增发普通股3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元,按照发行股款的2%向证劵公司支付发行费。发行款已全部收到并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3)因扩大经营规模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Y公司将盈余公积1 800万元转增股本。(4)结转本年实现净利润4 000万元。(5)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7)将“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明细科目余额结转至未分配利润。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1)~(5)题。 4、Y公司年末资本公积账面余额为( )万元。 8、下列经济业务中,会引起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的是(   )。 9、1、Y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为一家从事工业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6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0 000万元,其中股本30 000万元,资本公积5 000万元,盈余公积6 000万元,未分配利润9 000万元。2016年度Y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甲投资者投入自产产品一批,双方确认价值为2 700万元,公允价值是2 800万元,税务部门认定增值税为476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Y公司增加股本2 000万元,相关法律手续已办妥。(2)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有关部门核准,增发普通股3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元,按照发行股款的2%向证劵公司支付发行费。发行款已全部收到并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3)因扩大经营规模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Y公司将盈余公积1 800万元转增股本。(4)结转本年实现净利润4 000万元。(5)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500万元。(7)将“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明细科目余额结转至未分配利润。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1)~(5)题。2 、根据资料(2),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10、对下列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后,能够引起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变动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