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筑公司与B置业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A建筑公司为B置业公司承建写字楼一栋,工程总造价15000万元,由A建筑公司全额垫资。工程如期竣工后,因写字楼出租状况不佳而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经A建筑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B置业公司表示仍无法支付工程价款。在此情形下,A建筑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及后果有( )。
A: 需要在18个月内行使优先权
B: 优先受偿应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以及A建筑公司因B置业公司违约造成的损失
C: 对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A公司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未设定抵押的其他债权
D: A公司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已支付大部分购买该商品房价款的消费者
【考点】建筑工程合同
【解题思路】掌握建筑工程合同
【具体解析】(1)选项AC: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工程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该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AC选项正确;
(2)选项B: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故B选项错误;
(3)选项D:同时,承包人的上述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已经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买受人,D选项错误。
答案选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