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股份的是( )。
A: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B: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会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 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C: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D: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考点】本题考核强制要约制度
【解题思路】熟悉强制要约中的豁免情形
【具体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A选项正确)(三)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BCD选项均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