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购买货物而将所持有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但因担心以此方式付款后对方不交货,因此在背书栏中记载了“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的字样,乙公司在收到票据后没有按期交货。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背书无效
B: 背书有效,乙的后手持票人应受上述记载约束
C: 背书有效,但是上述记载没有汇票上的效力
D: 票据无效
【考点】本题考核票据的背书
【解题思路】熟悉记载使背书无效事项
【具体解析】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背书的“乙公司必须按期保质交货,否则不付款”属于附条件的背书,该背书行为本身有效,但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的效力。C选项正确。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