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 )。
A: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封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 ,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C: 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正确答案为D。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选项A属于要约的撤回。选项B属于受要约人改变合同的价款,属于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的要约。选项C,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因为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选项C不成立。选项D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为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选项D正确。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