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和丙设立某有限合伙企业,从事餐饮服务,有限合伙人丙认缴出资额为5万元。2022年6月5日,丙退伙时取回的财产为10万。6月9日,合伙企业经营的餐厅发生卡式燃气炉灼伤顾客丁的事件,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等总计100万元,经查,该批燃气炉系当年4月合伙人共同决定购买,其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该合伙企业支付20万元赔偿后已无赔偿能力。现丁请求合伙人承担其余80万元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丙已经退伙,故不应承担承担责任
B: 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5万为限承担责任
C: 丙以其退伙时取回的财产10万为限承担责任
D: 丙与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