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8613】甲公司(卖方兼承租人)以货币资金40 000 00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买方兼出租人)出售一栋建筑物,交易前该建筑物的账面原值是24 000 000元,累计折旧是4 000 000元。与此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取得了该建筑物18年的使用权(全部剩余使用年限为40年),年租金为2 400 000元,于每年年末支付,租金付款额的现值为29 183 980元。根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甲公司转让建筑物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中关于销售成立的条件,假设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和各项税费的影响。该建筑物在销售当日的公允价值为36 000 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应当将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确认为当期损益
B: 甲公司应当将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部分作为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
C: 甲公司不应当结转建筑物的账面价值
D: 甲公司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为29 183 980元
【解析】本题考查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应仅就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和损失,所以A选项错误;因为资产转让属于销售,资产的控制权已经转移,所以可以终止确认该项资产,所以C错误;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部分是作为额外融资处理的,所以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金融为25 183 980(29 183 980-4 000 000)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