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项商标权,由于甲公司资金周转比较紧张,经与乙公司协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合同规定,该项商标权总价款为4500万元,每年年末付款1500万元,三年付清,首次付款时间为2×18年12月31日。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为8%,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取得的商标权当日即达到预定用途,未发生其他税费。甲公司对该项商标权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无残值。2×18年12月31日和2×19年12月31日,该项商标权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2800万元和2200万元。假定计提减值准备后,该项商标权的摊销方法和净残值不变。(P/A,8%,3)=2.5771,假定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则2×20年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为( )万元。
A: 650
B: 700
C: 773.13
D: 733.33
2×18年1月1日无形资产入账价值为1500×(P/A,8%,3)=1500×2.5771=3865.65万元。
2×18年无形资产摊销3865.65÷5=773.13
2×18年年末账面价值=3865.65×4/5=3092.52万元>可收回金额280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292.52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92.52
2×19年无形资产摊销=2800÷4=700
2×19年年末账面价值=2800×3/4=2100万元<可收回金额2200万元,没有发生新的减值,也不转回减值。
2×20年无形资产摊销=2100÷3=700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