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生产货物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0元,当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400元。当月将数月前购入的一批原材料改变用途,用于生产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已知该批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10000元(含运费465元),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元。
A: 17000
B: 10881.4
C: 13600
D: 15272.1
【考点】增值税计算
【解题思路】掌握增值税计算过程,先计算销项,再计算进项。
【具体解析】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用于了免征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465)×13%+465×9%=1281.4(元);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100000×13%-3400+1281.4=10881.4(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