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设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价税合计110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因乙公司发生资金困难,无力偿还甲公司的全部货款。2×20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一项债权投资、一批存货和一项固定资产抵债。甲公司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17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合同签订日,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为300万,存货的成本为170万,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公允价值150万元;固定资产原价450万,已计提折旧150万,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600万元。2×20年3月31日,甲公司收到上述资产,双方解除债权债务关系,该日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3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 债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300万
B: 债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320万
C: 存货的入账价值为120.5万
D: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482万
E: 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为90万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人同时受让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时的会计处理。 对于受让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以其公允价值计量,选项B正确; 存货和固定资产的入账总额=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1000-债权投资在合同签订日的公允价值300-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97.5万((150+600)×13%)=1000-300-97.5=602.5万,存货的入账价值=602.5×150/(150+600)=120.5万元,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602.5×600/(150+600)=482万元;选项CD正确; 确认的投资收益=320+602.5+97.5-(1100-170)=90万元,选项E正确。
答案选 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