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用于生产烟丝,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60万元,价外补贴6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给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卷烟生产企业2019年10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A: 10.30
B: 9.43
C: 8.65
D: 8.01
【考点】增值税进项税额
【解题思路】农产品中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其中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实际支付的收购价款和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2019年4月1日后,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的货物,扣除率为10%。
【具体解析】应纳烟叶税=(60+6)×20%=13.2(万元),该卷烟生产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0+6+13.2)×10%+1×9%=8.01(万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