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2015年1月份发生下列业务:将自有的一套130平方米的住房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元;将2012年自建完工的自用住房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200万元;将另一套2011年外购的商铺对外销售,共取得销售收入400万元,该商铺购置原价为15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20万元;将2012年6月购入的一套普通住房无偿赠送给自己的女儿,该住房购入时支付价款2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6万元,目前市场价格为260万元。下列关于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 对外出租的房产每月应纳营业税为120元
B: 王某将在2012年自建完工的自用住房对外销售,应纳营业税为10万元
C: 王某转让商铺应纳营业税为12.5万元
D: 将普通住房无偿赠送给自己的女儿,应纳营业税=(260-200)×5%=3(万元)
选项A: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以3%的税率为基数减半征收营业税,每月应纳营业税=8000×3%×50%=120(元);选项B: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所以王某将2012年自建完工的自用住房对外销售应纳营业税为0;选项C:王某转让商铺应纳营业税=(400-150)×5%=12.5(万元);选项D:王某将住房无偿赠送给自己女儿的行为,暂免征收营业税,所以无偿赠送给自己女儿的房产应纳营业税为0。
答案选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