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位于市区的某建筑公司2015年2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承包一项位于县城的建筑工程,取得工程款共200万元;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取得工程款300万元;将本市的自建写字楼出租给某商业企业,预收租金100万元。已知该写字楼建筑成本为100万元,建筑业成本利润率为10%,则该建筑公司应纳城建税合计为( )万元。
A: 1.52
B: 0.89
C: 0.77
D: 0.65
(1)承包县城的建筑工程,应在县城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200×3%=6(万元),且按县城所在地的适用税率5%来缴纳城建税,应纳城建税=6×5%=0.3(万元);(2)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所以也暂免征收城建税;(3)将自建建筑物用于出租,不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但其出租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100×5%=5(万元),所以应纳城建税=5×7%=0.35(万元);(4)该建筑公司应纳城建税合计=0.3+0.35=0.65(万元)。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