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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建造写字楼,支付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共计180万元;开发期间支付前期工程费130万元、基础设施费2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40万元,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款540万元(合同规定工程总价款600万元,当期实际支付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的90%开具了发票);项目竣工后,企业对外销售了90%,剩余的10%用于对外出租。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是( )万元。

A: 970

B: 873

C: 819

D: 910

答案解析

【考点】土地增值税可扣除的开发成本

【解题思路】掌握土地增值税可扣除的开发成本

【具体解析】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130+200+40+600×90%)×90%=819(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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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对土地使用权均采用直线法摊销且预计净残值为0,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均为50年,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21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1月1日甲公司取得两宗土地使用权,第一宗价款为5000万元,当月投入自用办公楼建造工程,至年末尚未完工,已累计发生建造成本2000万元(包括建造期间所计提的土地使用权摊销);第二宗价款为4000万元,取得当日,董事会即作出了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建造写字楼,且该写字楼建成后将被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  该建造工程已于2×21年1月1日开始,于同年9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同年10月1日开始对外出租,月租金为80万元。该写字楼的实际建造成本为6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3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2)3月甲公司取得一项专利权,价款为1000万元,专用于生产A产品,已于当月投产,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预计可生产A产品1000万吨。甲公司在2×21年使用该专利共生产A产品50万吨。至当年年末A产品全部未对外出售。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2×21年年末财务报表列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写字楼,支付的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共计200万元;开发期间支付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8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50万元,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款640万元(合同规定工程总价款800万元,当期实际支付总价款的80%,剩余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1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项目竣工后,企业对外销售了70%的写字楼、20%的写字楼用于抵偿前期欠材料供应商的购货款;剩余的10%用于对外出租。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是(  )万元。 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写字楼,支付的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共计200万元;开发期间支付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8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50万元,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款640万元(合同规定工程总价款800万元,当期实际支付总价款的80%,剩余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1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项目竣工后,企业对外销售了70%的写字楼、20%的写字楼用于抵偿前期欠材料供应商的购货款;剩余的10%用于对外出租。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是(    )万元。 4、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建造写字楼,支付地价款和相关税费共计180万元;开发期间支付前期工程费130万元、基础设施费2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40万元,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款540万元(合同规定工程总价款600万元,当期实际支付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的90%开具了发票);项目竣工后,企业对外销售了90%,剩余的10%用于对外出租。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是( )万元。 5、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9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300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缴纳相关税费90万元。12月将该土地使用权的70%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次年3月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将其中90%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剩余部分待售。开发销售期间发生前期工程费2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600万元,基础设施费300万元,公共设施配套费400万元,管理费用460万元,销售费用240万元,财务费用37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已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万元。 6、华东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不考虑增值税因素):(1)2×21年3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6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当月华东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始建设一住宅小区,建成后对外出售;至2×21年12月31日,住宅小区尚未完工,共发生开发成本1 800万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成本)。(2)2×21年4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7 500万元,预计使用70年,华东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并准备增值后转让,2×21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05 000万元。(3)2×21年5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9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取得当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将该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华东公司对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作为固定资产的地上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预计净残值均为零。华东公司对于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下列各项关于华东公司2×21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7、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9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300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缴纳相关税费90万元。12月将该土地使用权的70%用于开发建造商品房,次年3月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将其中90%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剩余部分待售。开发销售期间发生前期工程费2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600万元,基础设施费300万元,公共设施配套费400万元,管理费用460万元,销售费用240万元,财务费用37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已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万元。 8、甲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有关资料如下:(1)2×20年1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2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开发建造商品房住宅小区对外销售,至2×20年12月月末已发生商品房建造成本10000万元,预计2×21年3月月末完工。(2)2×20年2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不含税价款3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持有待增值后转让。至2×20年12月月末仍然持有,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3)2×20年3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不含税价款4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准备建造酒店式公寓对外销售,至2×20年12月月末已发生酒店式公寓建造成本30000万元,预计2×21年6月月末完工。(4)2×20年4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不含税价款1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甲公司将其用于建造自用办公楼,至2×20年12月月末已发生办公楼建造成本9000万元(包括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成本的部分),预计2×21年3月月末完工。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甲公司2×20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列示金额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9、华东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不考虑增值税因素):(1)2×19年3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6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当月华东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始建设一住宅小区,建成后对外出售;至2×19年12月31日,住宅小区尚未完工,共发生开发成本1 800万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成本)。(2)2×19年4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用于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7 500万元,预计使用70年,华东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并准备增值后转让,2×19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05 000万元。(3)2×19年5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9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取得当日即对外出租,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华东公司对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作为固定资产的地上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预计净残值均为零。华东公司对于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下列各项关于华东公司2×19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10、华东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不考虑增值税因素):(1)2×19年3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6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当月华东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始建设一住宅小区,建成后对外出售;至2×19年12月31日,住宅小区尚未完工,共发生开发成本1 800万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成本)。(2)2×19年4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7 500万元,预计使用70年,华东公司董事会决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并准备增值后转让,2×19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05 000万元。(3)2×19年5月华东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9 000万元,预计使用80年。取得当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将该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年末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华东公司对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作为固定资产的地上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预计净残值均为零。华东公司对于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下列各项关于华东公司2×19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