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甲从中国境内乙企业取得租金所得20万元、利息所得1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万元,并向乙企业转让位于我国境内的一处房产,取得转让收入1000万元,该房产净值为62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乙企业应代扣代缴甲企业的预提所得税为( )万元。
A: 38
B: 55
C: 117
D: 137.5
【考点】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计算
【解题思路】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预提所得税率
【具体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内的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乙企业应代扣代缴甲企业的预提所得税=(20+100+50+1000-620)×10%=55(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