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7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35%的股份,购买价款为3 500万元,自取得投资之日起派人参与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取得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 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2017年8月1日,甲公司将自产A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1 000万元,成本800万元,乙公司将其作为存货核算。2017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 500万元,至2017年年末上述存货对外出售30%。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甲公司由于该项投资2017年度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A: 504
B: 476
C: 450
D: 455
【解析】权益法核算下,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需要调整被投资方净利润。 甲公司将成本为800万元的产品以1 0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乙公司,甲公司确认了收入1 000万元,结转了成本800万元,在这个处理过程中增加了损益。但是因为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5%的股权,那么相当于对于持股35%的部分,属于自己与自己进行的交易,所以针对这部分涉及的未对外实现的损益140万元[(1 000-800)×70%],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这部分需要在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的时候直接调整,即不考虑所得税影响的情况下,在计算调整后的被投资方的净利润的时候,需要调减净利润140万元,会影响到最终根据调整后的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计算的投资收益。 调整后的净利润=1 500-140=1 360(万元),持股比例为35%,确认的投资收益=1 360×35%=476万元。 参考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 500 贷:银行存款 3 5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76 贷:投资收益 476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