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19年5月28日到6月4日为某大厦设计一个规划图,协议规定按完工进度分3次付款,5月份分别支付10000元、15000元,6月支付3500元;7月份提供装潢获得收入5000元,除个人所得税外不考虑其它税费,则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
A: 设计业务分3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B: 设计业务和装潢业务分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C: 设计业务共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840元
D: 装潢业务共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00元
【考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解题思路】掌握劳务报酬按次计征的规定,分别计算两次收入的应纳税额。
【具体解析】劳务报酬规定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的收入作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设计业务取得3次收入属于李某的“一次性收入”,不属于“连续性收入”,设计业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5000+3500)×(1-20%)×30%-2000=4840(元);提供设计业务和装潢业务不属于同一项目,不能合并纳税。装潢业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