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以下权利出质时,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
A: 基金份额
B: 应收账款
C: 支票
D: 股票
【答案】C
【解析】(1)民法典441条: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选项C正确;
(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选项AD错误;
(3)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故选项B错误。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