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企业2019年12月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60万元、消费税40万元,进口材料向海关缴纳增值税20万元。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该企业上月销售实木地板取得不含税收入15万元未入账,税务机关因此查补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并处以与该项业务应纳消费税等额的罚款。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对上述业务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企业缴纳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为120万元
B: 甲企业销售实木地板应补缴消费税0.75万元
C: 甲企业共应缴纳城建税7.19万元
D: 甲企业共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75万元
【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题思路】注意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是。
【具体解析】
选项AB,针对未入账的不含税收入,应补缴消费税=15×5%=0.75(万元);应补缴增值税15*0.13=1.95(万元);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60+40+0.75+1.95=102.7(万元);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选项C,应纳城建税=102.7×7%=7.19(万元);选项C正确。
选项D,应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2.7×(3%+2%)=5.14(万元);选项D错误。
答案选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