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和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自营方式建造一栋厂房,实际领用工程物资565万元(含税)。另外,领用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一批,账面价值为160万元,计税价格为200万元;领用生产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相关的进项税额为13万元;发生的在建工程人员薪酬为149万元。假定该库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则甲公司建造该厂房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 909
B: 974
C: 922
D: 1053
【考点】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解题思路】掌握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具体解析】选项A正确,甲公司该厂房的入账价值=565/(1+13%)+160+100+149=909(万元)。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题中的物资成本包括: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和领用本企业购进的原材料。因为厂房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不需要确认销项税额,领用购买的原材料也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税费的部分不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