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款项尚未收到。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分别用一批原材料和一台设备(固定资产)抵偿全部价款。该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11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公允价值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设备原价为30万元,已计提折旧11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应计入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万元。
A: 11.3
B: 13.3
C: 28
D: 1
【考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解析】应付债务账面价值=40+5.2=45.2万元;抵债资产账面价值=(11-2)+(30-11)=28(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3+2.6=3.9(万元);乙公司应计入营业利润的金额=45.2-28-3.9=13.3(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