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年1月20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为9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2×16年2月2日,甲公司在上述地块上开始建造商业设施,建成后作为自营住宿、餐饮的场地。2×17年9月20日,商业设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共发生建造成本6000万元。该商业设施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因建造的商业设施部分具有公益性质,甲公司于2×17年5月10日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助资金30万元。假定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则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30万元
B: 政府补助收到时确认为当期营业外收入30万元
C: 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900万元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D: 商业设施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时应计入管理费用
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该计入递延收益,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为建造商业设施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金额应确认为无形资产,选项C和D错误。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