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将自行车出租给何野使用,租赁期间,何野以自己的名义将该自行车卖给不知情的高某,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尚未交付。租期届满后,高山将自行车取回,待高某要求何野交付自行车时,何野方告知,自行车为高山所有,无法交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何野构成无权处分,高某有权以何野在缔约时对自行车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 何野构成无权代理,高某有权以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为由,主张撤销该合同
C: 高某因不能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可以要求何野承担违约责任
D: 高某因不能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代理是指:非基于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本题中,何野对高山的自行车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处分自行车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而不是无权代理,B选项错误;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A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
答案选 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