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与王五签订了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2年。租期内李四发现该房屋屋顶漏水,要求王五在7日内维修。7日后王五仍未修理,李四只能自己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花去维修费用5000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李四下列的请求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有( )。
A: 要求王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 要求王五偿还5000元维修费用
C: 要求王五减少租金
D: 要求王五延长租赁期限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有关缔约过失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李四与王五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且并不存在缔上述情形,王五无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A选项错误。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BCD选项均正确。
答案选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