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附是所有权取得的特殊方式。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添附的有( )。
A: 加工
B: 先占
C: 附合
D: 混合
本题考查添附。 添附是附合、混合与加工的总称。 选项A,加工,比如说将他人木板加工为板凳。另外,诸如书写、素描、绘画、印刷、雕刻或其他于物之表面的类似劳作行为,亦属于加工。 选项B,所谓先占,就是以所有权人的意思占有无主财产。先占人基于先占行为取得无主动产所有权。 选项C,附合,即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构成不可分割的一物。比如说,钢筋附合于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取得钢筋所有权。 选项D,混合,所有权不属同一人的动产,相互混杂,难以识别或分离,称混合。比如说,牛奶加入咖啡中,变成了拿铁。
答案选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