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其他投资人准备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准备以自己持有股权进行出资,张某现在持有向前、向后、向左、向右四家公司的股权,其股权情况如下。 (1)向前公司的股权:向前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张某转让向前公司股权未获批准。(2)向后公司的股权:张某2年前曾将向后公司的股权质押给银行取得贷款,但目前已经归还贷款并取回股权。 (3)向左公司的股权,向左公司的公司章程中约定张某持有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以外的其他人。 (4)向右公司的股权:张某持有的向右公司股权目前被质押给华飞公司。 张某持有四家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出资的是( )。
A: 向前公司的股权
B: 向后公司的股权
C: 向左公司的股权
D: 向右公司的股权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设立质权;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向前公司的股权转让未获批准,向左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了张某持有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向右公司的股权目前被质押,因此ACD选项的三家公司股权不可以作为出资只有B选项的公司股权可以作为出资。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