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使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 210.20
B: 216.20
C: 224
D: 225.20
【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题思路】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扣除范围内包括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具体解析】 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400×56%+150×80÷10000-50×30%×60%=216.2万元;公式中的10000是将元换算成万元的换算单位。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