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缴纳了烟叶税,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9万元、增值税1.17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 60.42
B: 55.37
C: 54.77
D: 51.48
【考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题思路】本题关键是组价中材料成本的计算。从农民手中采购烟叶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其增值税进项税额适用计算抵扣,在计算材料成本时要将增值税从总价款中剔除。
【具体解析】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1+10%)×(1+20%)×(1-10%)+9】÷(1-30%)×30%=54.77(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