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破产企业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
A: 接管债务人的财产
B: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C: 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
D: 主持债权人会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ABC选项均属于上述管理人职责; 破产企业管理人可以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但无权主持债权人会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主席则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D选项不属于破产企业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