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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日本八佰伴1992年进入中国国内市场,与上海第一百货合资,在上海开设了亚洲最大的百货公司。进入中国后,八佰伴急速扩张,不注重稳固根基,一味强调全球发展战略,以至于背弃了原来的超市道路,低估经营非核心业务和开拓新兴市场的风险,导致资金周转恶化,最终走向了破产。八佰伴公司的破产说明,在选择发展战略时( )。

A: 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实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盲目发展,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

B: 发展战略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可能导致企业过度扩张,甚至经营失败

C: 发展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甚至危及企业生存和持续发展

D: 发展战略忽视发展规划的不确定因素或可能性,可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甚至破产

答案解析

“急速扩张,不注重稳固根基,一味强调全球发展战略”属于发展战略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可能导致企业过度扩张,甚至经营失败。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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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八佰伴1992年进入中国市场,与上海第一百货合资,在上海开设了亚洲最大的百货公司。进入中国后,八佰伴急速扩张,不注重稳固根基,一味强调全球发展战略,以至于背弃了原来的超市道路,低估经营非核心业务和开拓新兴市场的风险,导致资金周转恶化,最终走向了破产。八佰伴公司的破产说明,在选择发展战略时(    )。 2、2014年4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多次实施“定向降准”,定向降低符合相关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县域农村合作银行、商业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以降低“三农”、小微企业等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将更多的资金配置到实体经济中需要支持的行业和领域,促进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为进一步完善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增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灵活性,平滑货币市场波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7月15日起,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的考核基数由考核期末一般存款时点数调整为考核期内一般存款日终余额的算术平均值。同时,按季交纳存款准备金的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存放境内代理行人民币存款,其缴存基数也调整为上季度境外参加行人民币存放日终余额的算术平均值。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18年,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守住不发生( )的底线。 3、AS上市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AS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2014年10月20日,当日即期汇率是1美元=6.83元人民币,以0.2万美元/台的价格从美国购入国际最新型号的健身器材500台(该健身器材在国内市场尚无供应),并于当日以美元存款支付相关货款。购入的健身器材作为库存商品核算。按照规定计算应缴纳的进口关税为70万元人民币,支付的进口增值税为116.11万元人民币。 (2)2014年10月25日以每股6.5港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的H股500万股,准备随时出售,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港元,当日汇率为1港元=0.88元人民币,款项已用港元支付。 (3)2014年12月1日以1 000万美元的价格购入美国丁公司的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AS公司不准备近期出售,但也不准备持有至到期,债券的面值为1 000万美元,美元票面利率为12%。当日汇率为1美元=6.80元人民币,款项已用美元支付。 (4)2014年12月31日,健身器材库存尚有100台,共预计售价已降至0.18万美元/台。12月31日的即期汇率是1美元=6.75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5)2014年12月31日,乙公司H股的市价为每股6港元,当日汇率为1港元=0.86元人民币。 (6)2014年12月31日,美国丁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990万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6.76元人民币。 (7)2015年3月6日,甲公司将所购乙公司H股按当日市价每股7港元全部售出,所得港元价款存入银行,当日即期汇率为1港元=0.75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项问题。(1) 、2014年12月31日,健身器材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 )万元。  4、AS上市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AS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2014年10月20日,当日即期汇率是1美元=6.83元人民币,以0.2万美元/台的价格从美国购入国际最新型号的健身器材500台(该健身器材在国内市场尚无供应),并于当日以美元存款支付相关货款。购入的健身器材作为库存商品核算。按照规定计算应缴纳的进口关税为70万元人民币,支付的进口增值税为116.11万元人民币。 (2)2014年10月25日以每股6.5港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的H股500万股,准备随时出售,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港元,当日汇率为1港元=0.88元人民币,款项已用港元支付。 (3)2014年12月1日以1 000万美元的价格购入美国丁公司的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AS公司不准备近期出售,但也不准备持有至到期,债券的面值为1 000万美元,美元票面利率为12%。当日汇率为1美元=6.80元人民币,款项已用美元支付。 (4)2014年12月31日,健身器材库存尚有100台,共预计售价已降至0.18万美元/台。12月31日的即期汇率是1美元=6.75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5)2014年12月31日,乙公司H股的市价为每股6港元,当日汇率为1港元=0.86元人民币。 (6)2014年12月31日,美国丁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990万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6.76元人民币。 (7)2015年3月6日,甲公司将所购乙公司H股按当日市价每股7港元全部售出,所得港元价款存入银行,当日即期汇率为1港元=0.75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项问题。(1) 、2014年12月31日,健身器材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 )万元。  5、(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6、近年来,国产品牌智能手机企业强势崛起,出货量迅猛增长,与国际品牌智能手机在市场上平分秋色。中低端智能手机市场基本被国产智能手机占领,新进入者难以获得市场地位,同时,由于运营商渠道调整,电商等渠道比重加大。产品“同质化”现象加剧,“价格战”日趋激烈。根据上述情况,国内智能手机产业目前所处于生命周期阶段是( ).  7、(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规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开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载,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人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83.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8、AS上市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AS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2014年10月20日,当日即期汇率是1美元=6.83元人民币,以0.2万美元/台的价格从美国购入国际最新型号的健身器材500台(该健身器材在国内市场尚无供应),并于当日以美元存款支付相关货款。购入的健身器材作为库存商品核算。按照规定计算应缴纳的进口关税为70万元人民币,支付的进口增值税为116.11万元人民币。 (2)2014年10月25日以每股6.5港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的H股500万股,准备随时出售,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港元,当日汇率为1港元=0.88元人民币,款项已用港元支付。 (3)2014年12月1日以1 000万美元的价格购入美国丁公司的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AS公司不准备近期出售,但也不准备持有至到期,债券的面值为1 000万美元,美元票面利率为12%。当日汇率为1美元=6.80元人民币,款项已用美元支付。 (4)2014年12月31日,健身器材库存尚有100台,共预计售价已降至0.18万美元/台。12月31日的即期汇率是1美元=6.75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5)2014年12月31日,乙公司H股的市价为每股6港元,当日汇率为1港元=0.86元人民币。 (6)2014年12月31日,美国丁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990万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6.76元人民币。 (7)2015年3月6日,甲公司将所购乙公司H股按当日市价每股7港元全部售出,所得港元价款存入银行,当日即期汇率为1港元=0.75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项问题。(4) 、2014年12月31日,持有的丁公司债券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益是( )万元。  9、AS上市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AS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2014年10月20日,当日即期汇率是1美元=6.83元人民币,以0.2万美元/台的价格从美国购入国际最新型号的健身器材500台(该健身器材在国内市场尚无供应),并于当日以美元存款支付相关货款。购入的健身器材作为库存商品核算。按照规定计算应缴纳的进口关税为70万元人民币,支付的进口增值税为116.11万元人民币。 (2)2014年10月25日以每股6.5港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的H股500万股,准备随时出售,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港元,当日汇率为1港元=0.88元人民币,款项已用港元支付。 (3)2014年12月1日以1 000万美元的价格购入美国丁公司的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AS公司不准备近期出售,但也不准备持有至到期,债券的面值为1 000万美元,美元票面利率为12%。当日汇率为1美元=6.80元人民币,款项已用美元支付。 (4)2014年12月31日,健身器材库存尚有100台,共预计售价已降至0.18万美元/台。12月31日的即期汇率是1美元=6.75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5)2014年12月31日,乙公司H股的市价为每股6港元,当日汇率为1港元=0.86元人民币。 (6)2014年12月31日,美国丁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990万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6.76元人民币。 (7)2015年3月6日,甲公司将所购乙公司H股按当日市价每股7港元全部售出,所得港元价款存入银行,当日即期汇率为1港元=0.75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项问题。(4) 、2014年12月31日,持有的丁公司债券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益是( )万元。  10、GD公司系生产销售机床的上市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7 年 9 月 10 日,GD公司与LL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 X 型机床销售合同。合同约定,GD公司应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向LL公司提供 10 台 X 型机床,单位销售价格为 45万元/台。2017 年 9 月 10 日,GD公司 X 型机床的库存数量为 14 台,单位成本为 44.25 万元/台,该机床的市场销售市场价格为 42 万元/台。估计GD公司向LL公司销售该机床的销售费用为 0.18万元/台,向其他客户销售该机床的销售费用为 0.15 万元/台。2017 年 12 月 31 日,GD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前,未曾对 X 型机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GD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X 型机床的可变现净值为多少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