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长江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股票期权:第一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企业净利润达到20%;第二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企业净利润两年平均增长15%;第三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企业净利润三年平均增长率为10%。每份期权在2014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18元。
2014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净利润增长率18%,同时有16管理人员离开,长江公司预计2015年将以同样速度增长,因此预计2015年12月31日将可行权。另外,预计第二年又将有16名管理人员离开。2014年12月31日每份期权的公允价值为21元。
2015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净利润仅增长了10%,但长江公司预计2014年至2016年三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可达到12%,因此,预计2016年12月31日将可行权。另外,本年实际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预计第三年将有24名管理人员离开,每份期权在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2元。
2016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净利润增长了8%,三年平均增长率为12%,满足了可行权条件(即三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0%)。当年有16名管理人员离开。每份期权在2016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1元。2016年确认的费用和资本公积是()元。
A: 98 400
B: 266 400
C: 16 800
D: 168 000
【考点】股份支付的处理
【难易程度】★★
【答案】A
【解析】本题重点考查了股份支付的处理。
单位:元
年份 |
本期发生额 |
当期费用 |
累计费用 |
2014年 |
(200-16-16)×100×18×1/2 |
151 200 |
151 200 |
2015年 |
(200-16-20-24)×100×18×2/3-151 200 |
16 800 |
168 000 |
2016年 |
(200-16-20-16)×100×18-168 000 |
98 400 |
266 400 |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