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955】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8%、17%、30%和45%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根据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不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 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 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 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合并、分立的决议
【解析】(1)选项AB: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本题中,甲无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而乙、丙、丁均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2)选项CD:增加注册资本和合并、分立事项均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乙和丁的表决权合计未达到2/3。
答案选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