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在有关某小区的销售广告中宣称:该小区开发有温泉休闲中心2处,面积共计200平方米,24小时免费向居民开放,且可为小区提供生态热源。此广告发布后,该小区的房屋价格比市价高出10%,但仍被抢购一空。而该内容并未订入吉祥公司与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中,则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下列有关该销售广告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该销售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B: 该销售广告属于要约
C: 该内容属于购房合同的组成部分
D: 吉祥公司违反该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考点】要约邀请
【解题思路】 掌握要约邀请。
【具体解析】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对于商品房销售中出现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有几个要点:第一,有关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对出卖人无合同上的约束力;第二,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第三,第二点的内容即使未订入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这些内容的,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吉祥公司在销售广告中对开发温泉休闲中心的承诺具体确定,且对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应视为要约;该内容即使未订入购房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选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