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支付到期货款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承兑银行为A银行,乙公司将该票据质押给丙公司向丙公司借款50万元。并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并交付给了丙公司。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丙公司可以将该票据再次背书转让给丁公司
B: 丙公司可以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C: 丙公司取得票据质权
D: 丙公司对该票据享有优先于乙公司其他债权人的权利
【考点】本题考核汇票的质押
【解题思路】熟悉质押背书的效力
【具体解析】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并不享有对票据权利的处分权,被背书人再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丙公司)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本题A选项说法不正确。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