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向乙借款将其拥有的空置房屋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居住且交付。借款期限届满,甲未归还借款和利息,经拍卖丁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
A: 甲不得将已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的房屋出租
B: 甲将已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的房屋出租,应经乙同意
C: 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D: 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考点】抵押与租赁
【解题思路】掌握“抵押不破租赁”原则
【具体解析】民法典第405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即: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本题中,抵押权设定在先,出租在后,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因此,选项D正确。其余选项错误。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