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5000件,每件售价为2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给予10%的商业折扣,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并代垫运杂费1000元。乙公司于20×4年3月15日付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是( )。
A: 90000元
B: 99000元
C: 100000元
D: 101000元
【解析】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5000×20×(1-10%)=90000(元),发生的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代垫的运费计入应收账款。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