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自2010年至今一直持有该公司股份,依次分别为0.5%、1%和9%。公司总经理王某侵占公司财产,公司应当就王某的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甲、乙、丙均可以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B: 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甲、乙可以联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C: 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乙、丙可以联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 如果公司监事会拒不起诉,甲、丙可以联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考点】股东代表诉讼
【解题思路】股东代表诉讼
【具体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应当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在本题中,甲不得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选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