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公司是信达公司的母公司。2015年1月1日,大海公司向信达公司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股票期权,等待期为3年,行权条件为信达公司3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为6%,大海公司估计信达公司每年年末均能实现该目标。等待期结束后,每持有1份股票期权可以免费获得大海公司一股普通股股票,股份支付协议签订当日,大海公司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5年12月31日,签订协议的人员中有8人离职,大海公司估计,三年中预计离职比例为16%。依据上述资料,下列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A: 信达公司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
B: 大海公司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依据等待期内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和应付职工薪酬
C: 201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管理费用的金额为420万元
D: 201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为0
【解析】信达公司作为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应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选项A表述正确;大海公司是结算企业,授予的是自身权益工具,因此应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依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等待期内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佳可行权情况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选项B表述不正确;201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确认管理费用的金额=100×(1-16%)×1×15×1/3=420(万元),选项C表述正确;合并报表中抵销后,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为0,选项D表述正确。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