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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出资形式不同,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价值评估办法的是( )。

A: 甲以一套房屋出资

B: 乙以已经注册的的商标权出资

C: 丙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

D: 丁以烹饪厨艺出资

答案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的是合伙企业财产
【解题思路】合伙人以劳务出资要全体合伙人协商评估作价
【具体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实物(A 选项)、 知识产权(B 选项)、土地使用权(C 选项)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D 选项)的, 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故 D 选项应选。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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